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8:05:41    次浏览
本报讯(李宏泉记者阿龙)上个月,市民黄女士花了1万元,购买美容店VIP卡,并以5800元价款在美容店做祛斑美容,该款项是从卡中扣款2000元,另外由购卡时赠送的3800元抵扣。做了几次后未见效果,反而新增黑斑。因美容店涉嫌欺诈,应三倍赔偿。但在赔偿时遇到了麻烦,到底以2000元扣款的3倍来赔偿,还是以5800元价款来赔偿?黄女士不敢继续治疗,就到医院就诊,花费医疗费1058元。黄女士认为祛斑效果与美容店承诺不符,多次协商退款和赔偿,均未果。记者调查发现,黄女士在美容店的消费记录中,有“干洗、电波拉皮(全脸)、爱柔肤特别修复护理”等服务项目。广陵区消协人员认为,该服务项目属于《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》所指医疗美容,而非《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》所指生活美容。但该美容店实际并没医疗美容资质,其行为构成欺诈。另外,美容店员工在提供服务前承诺“做到没有斑为止”,显然夸大生活美容所能达到的效果。按《消法》规定,应三倍赔偿。但黄女士实际扣款只有2000元,另3800元是购卡时赠送的,到底以哪个价款的三倍来赔偿?对此,消协认为,抵扣的3800元不是服务价格的直接降价,而是购VIP卡后的赠送,消费者享有这3800元赠送是付出代价的,因此应以全价款5800元乘以三倍来赔偿,赔偿金额为17400元。此外,美容店因构成违约,应退还黄女士实际支付的2000元费用。如果黄女士不愿在美容店消费,可要求退还办卡费用1万元。目前,此事还在消协调解中。